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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蒙府做客 (1 / 3)

蒙家的豪华当然不仅仅体现在大门上,大堂里也是一样的奢华,两排漆木案几整整齐齐的摆在两边,每张桌子上已经摆上了酒肉,四个丫鬟立在桌子一侧。

蒙武不在家,蒙骜大马金刀的坐在上首,见赵起进来后先是哈哈一笑,然后手撑在桌子上身体往前倾,对刚进门的赵起说:“小子,听恬儿说你酒量过人,能和王翦喝个平手,今日老夫不服,倒要看看你这不到四尺的身子里能装多少。”

“赵起见过蒙爷爷。”赵起躬身见了礼,而后说,“蒙爷爷莫要羞辱小子了,阿恬那天醉的早,哪儿晓得后来的事,小子酒量比阿恬和阿贲是好一些,但是与王伯伯比起来,那是拍马难及啊。”赵起心里很郁闷,这帮人也不知道咋想的,非要跟个孩子比试酒量,那不是在欺负人吗?肚子在那放着,再能喝也比不过他们这帮子活了半辈子的老狐狸啊。

“哈哈哈,你这小子说话倒是伶俐,老夫上次去吕不韦家,可是听了许多关于你的事情,快快入座跟老夫分享分享。”蒙骜抚着胡须打着哈哈,伸出手示意赵起坐下。

赵起觉得自己面子挺大的,按理说他这个年龄去别人家做客是不需要以客人的礼仪对待的,只当是后辈给长辈见礼就成,没想到蒙骜弄的这么正式。

这次赵起是客人,本该坐在离蒙骜最远的位置,谁知蒙骜居然不乐意,一脚把坐在旁边的蒙恬踢出去,只留下蒙毅给他倒酒,然后让赵起坐在他的旁边。

赵起无奈,只能摇摇头坐过去,心里却暗自说了句:看来今天又得醉的一塌糊涂了。想到这,他就觉得自己给洪三宝放假是个错误的决定,这家伙放假了谁来接自己回去?

蒙恬家的府宅确实讲究,但是吃食却比王翦家好不到哪儿去,一旦喝酒,必定有凉菜,羊肉,处理的还没王翦家好,估计在鼎里捞出来直接就端上来了,满是羊膻味,旁边就着吃羊肉的依然是咸菜。

蒙毅伺候着给蒙老爷子倒上酒,赵起的则有守在旁边的丫鬟帮他倒,这时候的丫鬟大多都是奴隶之身,迫于生计才在这些大户人家当丫鬟,基本上没什么人权,所以这个时代豪门大户的少爷欺负丫鬟是常有的事。这种人只要是稍微大点的家里总有那么几个,这样看起来吕不韦家倒像是一股清流。

赵起端起酒碗掌在眼前对着蒙骜说:“小子年龄不过十岁,来蒙府居然以宾客之礼相待,小子惭愧,这碗小子先敬蒙爷爷。”说完,就把碗送到嘴边一饮而尽。

他说这番话除了证明自己是个懂规矩的好孩子之外,还有一番用途,就是向蒙骜表明自己绝对的信任。在这个乱的像杂粮粥似的年代,谁能保证别人没有害你的心思?而且现在赵起取代了蒙骜的孙子蒙恬“咸阳第一聪明小孩”的名头,谁敢说蒙骜没有恻隐之心?赵起就是在向蒙骜表达这种想法:老子相信你不会下毒害我!当然他也不怕蒙骜会下毒,将门最看不惯的就是这种小人行径,人家有千万种方法让自己从世上消失,何必选这最烂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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