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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大少奶奶 (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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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振华的父亲排行第二,上面还有一个大哥,这位堂嫂子就是刘振华大爷家大哥的媳妇。

那时候刘振华还在上学呢!这位堂嫂子里里外外的照顾家里人,在刘振华母亲病重的时候,人家可是出了大力的。

记得当时母亲哮喘病犯了,如果堂嫂子不是医生的话,恐怕母亲就要交代在那里了,人家可是对母亲有救命之恩的。

“咱们家大少爷的事儿都知道了,到了京城就花天酒地的,可是老爷说了,宁愿不要那个侄儿,也得好好照顾大少奶奶。”

想起了刘老爷的话,魏伯也是唏嘘不已。

刘振华的脑袋里又出现了另外一份记忆,大伯去世之后,刘振华的大堂哥就离开了苏杭,带着一家老小到了京城这边,听说也不是个正干的主儿。

因为是长房长孙,分家的时候也分了不少钱,所以到了京城就讨了两房姨太太,也不怎么跟南方的刘家联系,据说这位堂嫂子过得很不好。

好在堂嫂子还是医生,又在日本早稻田大学留过学,讨生活还是没问题的。

“你放心就是了,过两天我就过去看看…”

当天晚上跟魏伯聊了很多,也了解了一下南方家里的事情,得知那边还没有任何的紧迫感,刘振华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把魏伯安置在了一家旅馆,自己住的地方是没办法进去的,给老人家解释了半天,老人家表示很理解,毕竟那是衙门呢,可不是咱们

这些小老百姓能随便进的。

看来得在京城买个宅子了,要不然老家那边光来人,总不能把人都放在宾馆里吧,一来是见面不怎么方便,二来也显得见外了。

不过买宅子的事情也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完成的,说实在的是真不愿意买这个宅子,现在平津地区这么危急,买宅子就等于往水里扔钱。

刘振华虽然在周老大那里发了一笔横财,但眼下用钱的地方多了去了。

第二天刘振华上班安排了一下,叫李天挑几个得力的手下,过几天要去重庆办个事儿。

早先就给马队长通过气儿了,所以人手方面没有什么阻碍,很快就批下来了。

私事公办,这不是什么新鲜事儿,在复兴社内有的是,没权没势的还能这么办呢!更何况刘振华这样的顶尖的了。

中午请了个假,准备带着魏伯在京城好好逛逛。

在刘振华的记忆当中,魏伯小时候可是没少带着自己玩儿,那也属于必须尊敬的长辈呢。

“三少爷,三少爷,这可使不得,我就是一个下人,怎么能穿这么好看的衣服呢?这可真是使不得呀,叫人家看见这叫什么事儿呢!”

在一处成衣店前面,刘振华给魏伯买了一件大衣。

六个大洋一件大衣,对于刘振华来说没什么,但是对于魏伯来说,这可就是这辈子最贵的衣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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