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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二章 来敬酒 (1 / 3)

根据青年的说法,仙彩州也有村庄这种存在,就在浮萍城的四个角落的位置,只不过他口中的村子要比五和国的天香县还要大上一些。

青年来自一个叫苟絮的村子,巧的是,他的名字就叫苟絮。

听他们村子的村长说,他娘生下他的时候,正赶上村子扩张,从一个只有千人大的小地方,扩展到了万人。村长认为这是天意,无论是他的出生,还是村子的扩建,于是村长就擅作主张的给他取了这么一个名字。

小名苟玺是他娘给他取得,寓意很简单,他是他们家族的独苗,就像是旧国的玉玺那样,希望他能够将家族传承下去,最好能在黄昭子学院给她找一个儿媳妇带回去。

青年也觉得自己的降生是上天的旨意,所以他对外都是用苟絮这个名字,只有在关系好的人面前,才会让他们叫他苟玺。

莫名其妙就成了苟絮好朋友的周天申茫然的指了指自己,实在是有些不太敢相信,他们从见面到现在,好像还不到半天。

周天申问身旁沉默的公子哥,他们是怎么认识的。

公子哥一副嫌弃的表情,表示...,你说呢?

少年郎更是没好气道,“要不是因为他,公子早就到中州了,还用耽误这么长时间。”

每当少年郎埋怨的时候,苟玺都会无所谓的勾着他的脖子,把他本来就不高的个子,压得更低,然后,使劲揉着他的头发,“千禧,要不是因为你的名字也有一个玺字,我早就把你的屁股打开花了。”

名字叫做千禧的少年郎最讨压的就是别人碰他的身体,可是这个苟玺还偏偏喜欢这么做,少年郎挣脱不开道,“再说一遍,我的禧是幸福、吉祥的意思,你的玺是...”

察觉到什么的千禧停下了话头,低着头,不再说话。

苟玺揉着他的头,说道,“我的玺代表什么意思,你快说啊。”

千禧撅着嘴,不再理会苟玺的幸灾乐祸,专心背着书箱,跟在自家少爷身后。

白衣公子哥笑道,“吃瘪了。”

千禧双臂环胸,半仰着头,斜眼瞥向自家少爷,“公子,还亏你是一个读书人,竟然说出这么粗鄙的话。用老爷的话说就是,真不像话。”

白衣公子哥半仰着头,说了一句自己的口头禅,“竟然被一个小书童教训,这个世界真是费脑子。”

千禧从书箱里拿出一本金字书,递给白衣公子哥,指了指天上的阳光,“公子,给。”

白衣公子哥打开金字书,第一页有十个字,在阳光的照耀下,闪烁着金灿灿的光,“差点把这件事给忘了。”

那伙毛贼最后是被白衣公子哥出手解决的,公子哥的手上拿着一本金字书,看着是一本很珍贵的书,但是公子哥拿着它也不避人,就在众目睽睽之下,从其中一页书上扯出来一个面容姣好的红衣女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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