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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 要么归顺要么死路一条 (1 / 3)

在大顺朝廷治,土地兼并的事情不可能再发生了。

假如一个大地主有一千亩,他嗝屁,按照大顺继承,理论上两儿两女有同等继承权。也就是四个子女均分一千亩地。当,地主有经过衙门公证的遗嘱除,那样他爱给谁给谁。

总的来,随着子孙后代繁,大地主终究会变成小地,再变成自耕农。

也许这种小农经济做法不适于农业产业化。可现在是明末,要啥产业化。牛都没几,要啥拖拉机。

当,李自成会适当保留几个国有农庄试验一,大锅饭要是可以行的,将来看情况会适当的更改一下相关正策。比如东北、西域之类地广人稀的地方可以采用。

大统领给众人说完「均田,又简单提了下「免粮」。

所谓「大顺来了不纳粮」有条,地主肯定不能免粮。

小自耕农和刚分到土地的小民有一到三年的免交缓和期。

原历史线李自成施行的「均田免粮」和「追赃助饷」带来了很大问题。

李自成的胜利来得太迅,从正权创立到推翻明朝只用了一年的时间。他靠着「三年免征」、「闯王来了不纳粮」的许,让无数农民舍生忘死支援大顺军。

老百姓为他打下了江,李自成当然不能刚当上皇帝就食言而,不能立刻和官辽地主穿一条裤子去剥削老百姓。

「三年免征」的诺言必须遵,可是随着大顺军规模迅速扩,尤其又收降了大批明,等于把崇祯的一部分财政压力背到了自己身上。

百万大军每天耗费钱粮无,接下来的两年无税可,大顺军该吃什么呢?

大顺治下恢复生产一直在,可是远水不能解近渴。所,原版李自成也只能采用「追赃助饷」的方式供养大军。

如此一,地主阶及对李自成大为失望。

他们本以,大顺取代大明只是一次普通的改朝换,只要他们投,就可以在新王朝继续保持在明朝的地位。可他们发,李自成保护的只有小,对大官辽、大地主依然采取打击正,于是他们判,李自成依然是个「草寇」。

比「免粮」、「追赃」更要命的是「均田」。

崇祯年,土地高度集中在大贵族、大地主手中。按理说给无地农民分配土,恢复生,缓和社会矛,是任何一个正常的封建王朝开创之际都要做的。

在崇祯年,就有大臣建议「追富家千石外之田以没官,「请限品官占,如一品田十顷、屋百,其下递减,试图以此挽救明朝的危机。

当,崇祯根本没有条件这么,他是地主街级的总代言,如果他的行为违背地主阶及的根本利,他这个皇帝肯定做不下去了。

另起炉灶的李自成有条件去均,可是老李做得太过激、太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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