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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三章:小雏菊 (1 / 3)

    在陈老板眼里,我算是个好员工,但绝算不上一个品性没问题的人。因为他始终觉得,我都快要三十的人了,竟然没有一点想要往上走的。

    这也不怪他,我平时所表现的样子,也只能让他那样评价我。

    也许有一天,我会开着豪车从宠物店离开,那时他会大吃一惊。当然,这种装逼的事情,我并不屑于去做。

    下午四点我就提前离开了宠物店,因为我要去买花。

    我逐渐有了养花的习惯,这似乎是在景瑞去世后,我才不知不觉养成的。我总觉得,如果有花在身边,我就能看到景瑞那张永远面带微笑的脸。

    我背着吉他,先是打车去了花市,转了很久,我被一盆小雏菊吸引住了,我站在面前仔细看着。这是我第一次感觉到小雏菊是这样唯美,在此前,我统称它们为菊花。

    “先生,您买花是送朋友还是送恋人呢?”卖花的店员热情的问我。

    我愣了愣,回道:“自己养。”

    “那我推荐你买一盆回去,如果只是买几株小雏菊在家里的花瓶里,相对来说没有那么美了。”

    我点头,当即付了一盆的花钱。

    抱着那盆花,背后背着吉他,让我走路很不方便,走了一段路都没能看到哪里有出租车。我只好找了路边长椅坐下,把花放在一边,点了一支香烟,稍作休息。

    到台北,也不是没有好处。我的胃病养好了,这大多归功于张老爷子,他总会给我熬一些养胃的粥,这便是我通常的晚饭。再一个就是,我不喝酒了,胃自然而然,好了起来。

    一支烟的时间,让我想了很多,大多是来台北这一年多里发生的事。

    其实回想起来,真的很苍白,除了偶尔能跟阿远在一起时感到温暖,其余大多时间里,我都是在发呆。

    我想家了,我想回天安,回咸城,去看看一年多都没有见过的奶奶。想坐在景瑞的墓碑前,和他一起抽一支烟,因为我离开大陆,自始至终都没有告诉他们。

    当然,最想的还是回到那个有林夕味道的房子里,那是我现在唯一一个能感受到林夕被我拥抱过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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