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吃饭 (1 / 5)

艳华来到烤肉店,小燕和冯世民已经点好了菜,正在等她。

看艳华自己来的,小燕问:“老邓呢?”

艳华说:“人家有局,说是会餐。”

小燕开玩笑道:“还有局,准是跟女的喝酒去了,说啥你信啥。”

艳华笑笑说:“愿意跟谁喝就跟谁喝,眼不见心不烦。”

艳华不是心态好,而是觉着老邓不是那样人。她的处世哲学很简单,如果自己的男人是那样人的话管也管不住,人家铁了心的想跟别的女人,就是拉回来心也不在这,倒难受。与其这样不如不管,任其自由发展,真要被自己发现了那就各过各的,谁也不干涉谁挺好。

真要是发生这样的事不用吵不用闹,都是成年人了,吵闹没用,也不用离婚。她需要的是一个安身的地方,一个家,能够平平安安的过一辈子就行。

小燕现在过的很滋润。

和冯世民在一起算是给自己找了个依靠,俩人在一起一个多月了,感觉挺好。冯世民性子柔和,对她不说是百依百顺吧,至少是不发脾气,很温柔。

自己每天也没啥事,麻将社是不去了。老冯不喜欢打麻将,那就不打。以前去麻将社是一个人没意思,到麻将社时间能过得快些,还能解决吃饭问题。现在跟了老冯,那场合就不能再去了。

她一直羡慕艳华,有个有能耐的老公,自己一天啥事没有,规规矩矩的在家当贤妻。现在这个愿望实现了,那就得规矩的在家待着。

早上起来把饭菜做好,和老冯吃完饭出去溜达溜达,老冯要是有事她就回家当小女人,把家收拾干净立正的,没事了看看电视打发时间,到点的时候把饭菜做好,等老冯回来。这是一个居家女人应该做的事,以前是羡慕,现在自己过上了,就得这样。

老冯所求不多,身边有个女人就行,给自己洗洗衣服做做饭,收拾收拾屋,俩人唠唠嗑,晚上睡觉有个暖被窝的。至于这个女人以前干啥的不计较,都是以前的事,跟现在没关系。吃的用的都不用女的花钱,这些自己拿,要是处的好还可以给女的钱花。

到现在为止他对小燕是满意的,比自己岁数小,长得还好看,能说会道,虽然以前是麻将社的,名声不好,但现在跟自己,只要对自己好就行。

叫他没想到的是小燕做一手好饭菜,整啥像啥,不次于饭店厨师。并且还会做,早上熬点粥,拌个小咸菜,蒸一笼馒头,吃的很好。中午会炒两个菜,炒的有味道,家常做法,比在饭店吃有滋味。到了晚上炖个菜,炒一个,拌一个,整的像那回事似的。

每天晚上俩人都会喝两杯,其乐融融。人老了还求什么,这样的生活就挺好。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长处。小燕是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小人物,甚至是被人瞧不起的。她也有自己拿手的东西――做一手好菜。这跟她母亲有关,她母亲是国营食堂的,倒没跟她讲什么要想留住男人的心先留住男人的胃这样富有哲学的道理,只是把自己做菜的手艺传给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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