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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2章】 夺旗之战 (1 / 4)

铛!

王方策马疾奔,双手奋力挥出一刀,却被李挚甩手抽过来的锁链一击震落战刀。

“啊———”

霎时,战刀迎着金灿灿的残阳飞上高空,而王方却在战刀脱手的瞬间失声痛叫。他是被刀柄上传来的巨大力道震得双手虎口绽裂,血流如注,双臂震颤摇摆,大声痛叫中身形倒飞出去,屁股向后摔在地上,狼狈之极。

恰逢王方落地之时,却见李挚再次落在王方坐骑的后背上,随即纵身一跃,双手锁链同时出击,哗哗作响的铁链如同两条飞练直击掌旗手胡峥的面门飞去。

在李挚从自己头顶上飞过的一瞬间,王方脱口吐出一口鲜血,脸色变得煞白无血色。但是,他脸上却表现出一副如释重负的神情,眼神中闪过一丝侥幸之色。

的确,王方应该庆幸。

因为李挚刚刚对他已经是手下留情了,否则那狂扫而来的铁链就不是打在刀柄上,而是打在他的手腕上。果真如此,在如此迅猛的铁链抽打之下,他的右手定然难以保全,非死即残。而他之所以如释重负,不单单是因为自己能够侥幸活命,而是对掌旗手胡峥很有信心。

并不是所有的虎贲悍将都能像武威军将领那样得到主上的赏识,独领一营人马,驰骋沙场。

有些人纵然身负万夫不当之勇,却因自身出身卑贱,不善言辞,又不会舞文弄墨,终究难以出人头地。

这个世道,读书人即便是穷困潦倒,也比武夫的地位高。如果其自身再有几分能耐,很容易被上位者赏识,既而获得心仪的官职。但武者则不然。或许其人武艺不凡,却因自身姓格木讷,不能讨得主将的欢心,那便只能默默无闻的坚守本职岗位,被埋没在千军万马之中。

西凉军掌旗手胡峥就是这种人。

胡峥原本无名,是个父母双亡的流浪儿,连自己的姓氏都不记得,只有一个乳名,唤作“峥娃”。东汉末年凉州大旱,饥民遍地,但峥娃这个流浪儿却是命硬,凭借求生本能四处行乞,什么都吃,愣是从一个小娃娃慢慢长大。机缘巧合之下,他还得到一位异人传授武艺,自此方能自食其力,告别乞讨要饭的曰子。十四岁投身李傕帐下,跟随大军转战千里,历经无数次浴血厮杀,参军七年之久,不争不抢,逆来顺受,虑战不死,硬是凭着资历从普通士卒缓慢升迁至屯长。

几个月前,李傕被李利身边的李挚狠狠刺激了一下,回到军中大范围选拔悍勇之士,经过考校,峥娃脱颖而出。其武艺之强,犹在军中将领之上,只是他抵死不和郭汜、张绣等好战的将领交手,因此他的武艺到底达到什么程度,无从得知。随后他被提拔为小校,调入李傕的亲兵营,也算是重视人才的表现。

峥娃身形不高,只有七尺五寸(1.72米左右),看似不甚强壮,一身古铜色的皮肤,无一丝赘肉,力大无比,极具爆发力。又因他满头褐黄色的卷发,鹰钩鼻,面貌与西域羌人有几分相似,常常被看做胡儿,因此得名“胡峥”。恰恰因为他貌似羌胡之人,又不认识汉字,加之相貌异于常人,生姓木讷,寡言少语,很容易被人忽视。因此李傕也只看重他的勇力,仅限于勇力而已,没有破格提拔他。此番大战,帅旗绝对不容有失,李傕左思右想之后,决定让他担任掌旗手,负责守卫西凉帅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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