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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告白 (1 / 3)

“还会赔光?”

“倒也不能。”刘一腼腆一笑,道:“除非我故意赔光,否则很难了。”

“啧啧――”白梦妍横了他一眼,催促道:“快点吃啊,吃完了,给我唱歌听。”

“啊?”转折有点快,刘一没跟上。

“听你唱歌啊,你忘啦,我是你的粉丝来着。”

“……”刘一哑然失笑,道:“我以为你忘了这事儿了――好,等会给你唱歌。”

……

现场追星是什么体验。

白梦妍现在真的是感受到了。

看着钢琴旁自弹自唱的刘一,熟悉的嗓音响起,记忆全都回来了。

十年前那一届选秀很火的。

有人喜欢帅气的、家境好的陈炜,觉得他是白马王子,如果能跟他在一起,简直是王子和公主一样的机遇了。

有人喜欢季晨,觉得他阳光干净,很有绅士风度,就像《流星花园》里面的道明寺一样。

没人喜欢刘一,同学们对刘一的评价就是,哦,唱歌还行的胖子。

他是个胖子。

实在是太不符合少女的怀春标准了。

但对白梦妍来说,她另有一番自己的标准。

偶像就一定得是‘暗恋的对象’么?

不能是榜样,不能是伙伴,不能是互相理解的对象吗?

那时候的白梦妍,因为牙齿不整齐,并不能算是漂亮的女孩子。成绩也不好,各方面也都不能算作是出众。自我感觉就是,好像就是非常平庸的那种,不上不下,没有特点,也没有什么自信。

她第一次看到刘一的时候,脑海里的第一个念头就是,他的境遇和我应该差不多吧。

混在一众的帅哥之中,显得那么平凡,粉丝少得可怜。

他的歌好听――

就凭这一点,他就能走到全国前十。

白梦妍觉得,这是一种坚韧的力量,如果自己也能做到,那么自己总有一天,也能成功的。

现在的她,成为了一个小有名气的演员。何尝不是收到了这种鼓舞,运气诚然是有的,但是珍惜运气带来的机会,能做到的,又有几个呢?

从这点来说,她是非常感激,自己在十年前的那个年纪,喜欢上了刘一这样的一个胖子。

可是,今天她却知道了。原来当年的一切,都只是自己的想象而已。

刘一不是那个在一众帅哥竞争对手中,那个平凡,位置尴尬的胖子。

他不像自己那么平庸,也不彷徨。他来参加比赛,只是为了给喜欢的女孩唱歌。对他来说,这不过是一个娱乐的消遣,不代表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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