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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武氏 (1 / 7)

我从乱葬岗一路爬回城内,还拖着程芳的尸身。我从不知长安城外是这模样,年轻时曾在城外郊野与朋友吟游打猎,那时的长安城外绝不是这副光景。清早赶着进城的农人从我身边走过,或是嫌恶或是受惊的神色——太平盛世不再见过这样的惨象了罢?我开始央求驾牛车的农人带我一程,因为残废的双腿已经无法支撑我再多走一步了;我所到之处,地上都留着脓血。

然而谁又愿意带这样一个鬼魂进京城呢,更何况这鬼魂还带着一具真正的尸身。我发出不类人的吼声,甚至做出可以给他们很多钱的手势,没有人理会我。但也不能怪他们,毕竟我这个情状绝不像是给得出一个铜子的人。城门就在半里路外了,我就那样守在道旁,对每一个人发出古怪的大吼,像只出逃的家畜。

天黑时分,终于有个喝得酩酊大醉的壮汉同意带我进城,代价是一百文钱。我哪里出得起一百文钱,他将我与程芳的尸体一道塞进装着泔水和活猪的笼中,醉醺醺地驱车进城了。到了人少的地方,我撞开笼门,从一群吼叫着的肥猪间冲出去,忍痛爬走。等我爬进巷子回头看时,醉汉正摇摇晃晃地大骂着驱猪回到笼中。

天色黑了,我拖着程芳几乎要散架的身体回到曾经的家中——家门大开,里面躺着几个乞丐和醉汉,一见门口蠕动着爬进这样两具人的身体,吓得四散。

幸好是隆冬时分,家中不过是冷冷清清,没有杂草丛生。坐到家中小园的石板上,我曾几乎就哭出声来,然而什么声音也发不出,什么眼泪也流不出,片刻后,我不过无声地坐在原处睡去了。

程芳被我暂时掩埋在后院。我靠家中之前藏起的一些钱钞换了些米粮,将园中贵重的花木砍来生火。我是绝不愿糟蹋那些花木的,只不过这关头我多挪动一步都有生命之虞罢了。到了春季,长安城里人声渐沸,道木渐次生花,我这园子里却是已经什么都没剩下了。程芳的坟头上,冒出些野草,开了些雪白花儿,我有时替这些花儿洒完水,便坐在程芳旁边念叨几句残月的事情。

次年春季时,家中存款已经所剩无几,我双腿虽还不能随意跑动,但可以坐着写字。我在家门口开了个抄写铺,卖些手抄的经传,也替人撰信抄帖,艰难度日。遇到做生意的,我总问问他是否知道花殿这个去处,只可惜五六年过去,从未见过知道这个所在的人。我一面失望,一面也暗自庆幸,若真是这样隐蔽的去处,我的残月假使真的在那,大概能好好活着。我见不见得到她不过是件小事,她只要活着就是万幸了。

铺子没人光顾时,我便默默给残月写家书,可我又该从何说起呢,说我这当父亲的从大牢里走了一遭,面容尽毁,哑了嗓子,残了双腿,却还盼着爱儿回来收拾这烂摊子么?说我这一事无成的男子曾经如何坐吃山空,又护不住妻子,还连累亲友,最后沦落得孤孤零零?我要写这些让她知道又有什么意思呢。

我五十五岁时,该是天宝九年了,那时我早已不寄望于再见残月——我这小鸟儿,小柳,今年该二十岁了。我总惦记她不知自己的大名,空闲时,总用大楷端端正正写下“武残月”这名字,装在自己粗劣缝制的布囊中,每逢见到四海奔波的商贾和读书人,便送他们一枚,求他们若是有机会见到花殿的子弟,麻烦将这布囊转交一名双十年华的漂亮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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