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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8. 接二连三 (1 / 5)

“万由美桑,嘲笑别人的痛苦可是很下品的。”岩桥慎一表示抗议。

渡边万由美不慌不忙,良心丝毫不觉得受到谴责,“这可不是在嘲笑你。”只是很普通的觉得好笑而已。

跟他共事这么久,这副狼狈相也不是什么时候都能见到的。

“……”

行吧,真就好笑不算嘲笑了。

岩桥慎一放弃跟渡边万由美理论这种无聊的事,转入正题,“电台那边的合约谈好了吗?”他站的离渡边万由美远远的。

虽然被她给嘲笑,但岩桥慎一还是不计前嫌,努力不把感冒传给她。

“谈是谈好了。”

渡边万由美收起笑容,“不过,可着实费了一番功夫。总时长七分半钟的歌,就算我们这边支付两首歌的宣传费,电台那边也不愿意播放。”

商业电台的重点在于,它属于“伴随性”的娱乐媒体。收听这类电台的场景,往往是开车途中无聊、或者在浴室里泡澡无聊,然后打开广播打发时间。

因为打开电台的时候,不是为了收听特定的某一个频道,如果当下播放的内容无聊,听众会立刻选择转台。所以,电台打歌,最讲究所谓的“抓耳”。

过长的歌曲,有损大众的听感,这是商业电台运营的共识。

除此之外,电台节目要考虑主持人说话的时机与频率,要精准卡住整点和半整点报时的时机,要保证一个时段内广告播出的频率,对时间线的控制极为精准。

“能用钱解决的宣传反而容易。”她说,“但是,用在电台这种地方就行不通。”

相比之下,明码标价的街头宣传看板才是最简单粗暴的宣传方式。

电台之所以卡时间,是因为一个时段内,播放的某首歌曲时间过长,会挤占掉其他环节的时间。各方面综合起来,商业电台在编排节目的时候,就会避免选择过长的歌曲。

广告收入是电台运营的命脉,事务所支付的宣传费跟其相比,不过是小意思。

现在的流行音乐,主流的做法是把一首歌的时长控制在三分钟到五分钟之内。

这种约定俗成的惯例,一方面是因为最早的黑胶唱盘只能录入五分钟的内容,所以,整个唱片产业的运作,都是建立在“时长控制在五分钟内”的前提之上。

而另一方面,也同商业电台这种避免选择过长歌曲的运营方式有关。毕竟,电台打歌曾经是最主流的打歌方式、即使电视时代来临,它也仍旧是重要的宣传渠道。

对电台规则的遵守,也为“三到五分钟”这个流行音乐传统出力了不少。

当然,三到五分钟是主流,却也不是不能打破。

举个例子,比如披头士的《Hey Jude》,或者皇后乐队的《Bohemian Rhapsody》(波西米亚狂想曲),都是长到要死的冠军单曲。

拉披头士和皇后乐队出来,这口气还真挺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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