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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五章 和尚请我煮饭 (1 / 3)

大明朱家王朝的京城,依旧定在金陵。

虽同了名,也同了姓,但是历史进程,与曹柘所知的那个明朝,并不相同。

太祖朱九重结束了一百多年的六国之乱,扫除了入侵中原大地的胡虏,重炼江山,再造乾坤,让天下再复安定,可谓是功德无量。

其后得神人传法,在位七十年后,于泰山之巅,饮天露而飞天阙。

临别前传位皇七子朱崇德。

此后又传了十四个皇帝。

如今国祚已有四百七十多年。

金陵城中,奢靡遍地,再看那秦淮之水,每一滴都像是泛着金光银辉。

此时,距离竞赛者们进入这个世界,实则也不过是小半年的光景,在一个有神仙、妖魔、鬼怪,有天庭有地府的世界里,那些仅凭借一些奇思妙想,想要搞事情的竞赛者,大多数注定都会折戟成沙。

以至于,暂时来看,仿佛所有的一切,都是那么的风平浪静。

能在极端时间内,如曹柘这样,具备相当实力的竞赛者,不说绝无仅有,也定然是凤毛麟角。

断不可能那么快就对世界造成多么深远的影响。

不过,也不是没有人弄出些动静。

太常寺卿家的六公子,最近在秦淮河画舫上办歌会的消息,就传遍了半个金陵城,一时沦为笑谈。

这年月,勾栏听曲是时尚流行,勾栏唱曲的豪门公子,倒是头一遭。

很明显,这是一个竞赛者。

妄图通过,这样胡乱搞事情的方式,打响自家名号。

无论是好名声还是坏名声,又或是浪荡名声・・・总好过什么都不做。

这一点对竞赛者来说,也是常识。

而风月里弄些花活,虽然轰动一时,却毕竟也没有犯什么忌讳,反而是属于成本最低廉,几乎没有太大后患的扬名方式。

就是可能,这位六公子回家后,家里的藤条要换的勤快些。

“花里胡哨!”路之时,听到路人讨论那位六公子的冯生,露出了不屑的表情。

随后捂着嘴,再一次干呕。

比怀胎三月的准妈妈,还要更吐的勤快些。

他的脸色很白,牙齿更白。

一路上他硬是用柳枝刷了一路的牙,又让红玉用法术帮他洗胃,即使是身体里多了一颗半狐半鳖的内丹,看起来也虚弱的一批。

用宽大的袍子,将背上的鳖甲罩住,又用帽子把狐狸耳朵给遮住,冯生的穿着打扮瞧着,多少有几分怪异。

不一会,负责去打听昆卢禅寺的田鼠妖,窜了回来,跳进曹柘的袖子里,小声说道:“老爷!小妖已经打听过了,金陵城内外,大小寺庙共有三十八处,却未闻有昆卢禅寺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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