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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四章 集权巅峰:参务大臣 (1 / 4)

新生的大保帝国里有两大院,也就是军务院和政务院。

而这两个院名义上是个院,但是都没有设立院长或副院长之类的职务,都是徒有虚名而已,和大督察院、大审判院、司法院、翰林院都有掌总的人截然不同。

怎么说呢,大督察院的都御史也才正二品,而工业部等名义上归属政务院的尚书,人家也是正二品呢。

因此工业部和大督察院实际上是平等机构,不存在谁高谁低的问题。

同时表面上是罗志学直接管辖两院,但实际上也就等于罗志学继续直辖两院内的十几个部机构。

而再加上其他机构,罗志学直接管理的中央机构就有二十多个了,并且这还是暂时,未来罗志学还打算对工业部等政务院的部进行拆分,准备再设立多几个政务部。

那么未来罗志学直接管理的中央机构可能就能有三十几个。

而目前各地方最高行政机构,目前是各府,未来是各省也直接向罗志学报告。

未来再来十几个省级机构的话,那么罗志学直接管理的机构就得有四十多个左右。

这些机构的所有事务,最后都会汇总到罗志学这里来,而罗志学一个人肯定是没办法处理这么多事务的。

而这就需要罗志学谋划已久的制度来进行减轻自己的工作了,同时又能牢牢把控权力了。

这就是罗志学谋划已久的参务制度。

参务制度,这是罗志学参考了明内阁制度、清军机处制度,综合其优劣后制定的一个制度。

罗志学将会挑选部分臣子,让其‘入宫参赞要务’。

这些臣子连个正式职务名称都没有……只有一个不算差遣的差遣!而形容为参务大臣,只是为了好记……

因为根本就没有参务大臣这个职务,同时也就无品级、无定员、无薪饷,连固定的办公地点都没有,参务大臣们都是兼职。

来去只需皇帝一句话,用谁也只是皇帝一句话。

此外这些参务大臣之间也没有高下之分,互不统属。

并且每一个参务大臣分管不同方面的事务,免的出现一个文官参务大臣对军务指手画脚。

简单来说,就是罗志学准备找五六个人,让他们各自分管一大片事,并让他们直接对自己负责,让自己的工作轻松一些,同时又严格限制这些人的权限,并能随时收回。

这种制度好坏先不去说,未来会演变为怎么样也不提,但这已经是罗志学目前所能想到最好的一个权力制衡办法了。

毕竟罗志学不打算把权力直接下方,但是自己又忙不过来,同时又担心出现权臣尾大不掉的情况。

最终,选择这种名不正言不顺,来去全凭罗志学一句话的参务大臣就出现了。

九月十七日,罗志学颁发新官制后,下发圣旨,招参谋部部长徐志贤、军政部部长魏开福、工业部尚书袁高峰、税务部尚书陈星凯、吏务部尚书郭全书、大督察院都御史秦高林一共七人随驾参赞军政要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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