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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1 / 3)

陆晨瑶穿上天蚕金丝履后,在房间里乱转了几圈。觉得不过瘾,于是不顾狐狸的强烈反对,拉着狐狸就出了山洞。

现在是天黑。陆晨瑶以前都是白天出来,黑天出来头一次。因为带着狐狸,陆晨瑶不敢像白天的时候使劲往崖壁上爬,只是在平地上奔跑还有练天地剑法。

狐狸坐在一边看陆晨瑶,也在观察她穿上天蚕金丝履后的情况。他不像陆晨瑶那么时而机灵时而莽撞,狐狸其实对楚珏有些注意。毕竟陆晨瑶只有筑基修为,而楚珏是个元婴修士。正常情况下,筑基期修士对于元婴期修士而言,就是只蝼蚁。可怜陆晨瑶这只蝼蚁还在楚珏面前蹦达得挺欢。

想起,要不是这山崖下飓风威力太过,楚珏神识都放不出去,他应该早就发现陆晨瑶的不寻常了,何必等到自己亲自跟踪它和陆晨瑶。

狐狸虽然自己时常对陆晨瑶说些不中听的话,但是在它眼里,陆晨瑶可比这修真界绝大多数修士来得令人惊艳,因为陆晨瑶有:一流的天资(心无挂碍,天生剑修)、一流的悟性、一流的心性(无畏强者,无畏艰难,持之以恒)。

所以,在这一次陆晨瑶近八年飓风中磨砺下来的成果,狐狸是满怀期待的。也许自己是永远也爬不起来了,但是与一个绝世天才同行,也有一种莫名的成就感。

这一次也不知道鹿死谁手。不知道楚珏这事之后,会不会后悔自己今日的轻敌。

三天时间转眼即到。陆晨瑶把已经滴血认主的天蚕金丝履穿上,法衣法剑都穿好拿好,最后检视了自己乾坤戒内这一次给楚珏专用的三阶奔雷符两张,满意的出门找人斗法。

山洞大厅里,冯敬霄坐在石凳上擦拭着自己的上品灵剑,一身的高级装备。可惜陆晨瑶不认识,当作寻常。

小金龙在陆晨瑶没有出去前叽叽喳喳的跟冯敬霄说个不停,它与冯敬霄一主一兽甚是亲近。也不知道老金龙晓得自己儿子还是做了人修的灵宠,会不会难过。

陆晨瑶正要说话,小金龙看见陆晨瑶抢先说道:“丑八怪,你送死都那么积极?”

陆晨瑶都习惯了这家伙的德行,也不理会它。朝冯敬霄道:“你师父呢,时间不早了……”

冯敬霄获得自己师父的应允,今天和陆晨瑶对战。他自从与陆晨瑶在这崖下相遇以来,慢慢地改变了对自己第一个师父所言的“陆晨瑶小气易妒的看法”觉得这个人其实并不气度狭小,甚至有些万事不入心的感觉。

可是,又从小龙选择认主自己后,陆晨瑶曾经对幼小的小龙拳打脚踢。冯敬霄觉得自己师父也是所言非虚,陆晨瑶是有些没有气量的人,甚至有些无耻。你说你陆晨瑶对小龙有什么不满,你找大人啊,对着个小孩儿撒气,太没人品!

陆晨瑶是不知道冯敬霄这样想的,如果知道估计得觉得自己比窦娥都冤。照冯敬霄的意思就是:小金龙是小孩儿,所以陆晨瑶应该打不还手骂不还口。那自己和狐狸不被它欺负死?它一出生就有金丹期修为,照它当时打狐狸那一下,狐狸受伤怎么办?虽然狐狸皮糙肉厚不容易出事,但是要陆晨瑶看狐狸在自己面前给人欺负了,就是天王老子她也敢揍。别说一个区区兽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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