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敢说半句废话,你就去部落!”
傅司南冷沉沉地提醒。
自从韩候风把他想成那种人后,韩候风的一个字他都不想听到。
反胃!
韩候风吓得连忙把嘴巴闭得紧紧的,恨不能上一层拉链。
天,要是真送去了部落,他一定会被赤道附近的民族给看中的,然后招去做部落女婿。
他喜欢肤白貌美的女孩,不能接受被赤道长年曝晒的黑色皮肤,也不接受那些古怪的习惯传统!
――
叶宁乐下班走出来时,意外看到在校门外等着自己的傅司南。
他今天穿的不是什么高级定制,而是以前买的那些不足千元的西装。这样廉价的西装穿在他身上依旧跟龙袍似的,无时无刻不彰显出他的优秀和帅气。
那单手插袋的样子,能迷倒万千女性。
“财哥,你怎么来了?”
叶宁乐跑过去,带着惊讶问。
他穿了廉价西装,虽然依旧醒目,但免了别人的瞎猜测,低调了许多。
“我来接你的。”他特意拍拍自己的西装,眼睛落在她脸上,是“快来夸夸我”的意思。
叶宁乐知道他是为了自己才低调的,感动地依了过去,“不是平常挺忙的吗?”
她的依恋让某人十分受用,唇角弯了起来,“我带你去一个地方。”
叶宁乐以为傅司南带自己去的无非朋友聚会的地方,哪知却被带进了酒店的客房。
房间里,挂满了粉色的气球,彩灯环绕,营造出一种别样暧昧而浪漫的气息。
房间的大床上,还铺了艳红的玫瑰花瓣,摆成一个大大的心字形。
“送你的。”傅司南不知从哪里拿过一束花来,递到她手里。
叶宁乐惊讶地看着他,再看看这房间,“财哥,这是……做什么?”
无怪乎她这么惊讶,傅司南和她在一起这么久,从来都没有这么做过。
“你不喜欢吗?”
傅司南那张哪怕山崩地裂都不会变成的脸上,此时突然浮满了紧张。
“没有不喜欢,特别喜欢。”
她用力点头,是真心喜欢。
女孩子嘛,哪个不想收到喜欢的男人送的花和惊喜?
傅司南脸上的紧张立时变成了温柔,把她领到餐桌前,让她坐下。
那儿点上了蜡烛,烛光微微摇曳,如梦如幻。
傅司南拿过红酒,给她倒上。
“今天是什么好日子吗?”他把排场摆成了这样,叶宁乐哪能不奇怪。
傅司南的脸上浮起淡淡的粉。
第一次做自己不擅长的事,有些不自在。
“这些,算不算浪漫?”他还是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