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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又是什么?”

包拯惊讶,

赵时则坦诚无比的回答道:“打火机。”

“打火机?”

是的!

而且是一次性打火机,还是……

外皮脱落,

金属罩子生锈,

丁烷也只剩下三分之一的二手的一次性打火机,更甚至,如果不是李令时逼着跟赵时要钱,赵时都想不起来自己还有这么一个宝物没用上,这玩意也的确可能不值什么钱,

毕竟,

它也就是个打火机,最多方便点,便捷点,但是,人家古人也有火折子,固然可能会要稍微多费点事,但是能用,而且更古朴,更有韵味,更不要说……

北宋前期好像已经有人做出来火柴了,

火柴?

是的!

火柴,当然,人家这时候不叫火柴,而是叫引光奴或者火条子,赵时有些记不清楚了,不过这却不影响他深以为戒,并不准备炫耀这个一次打火机,而是直接演示一番卖了换钱,只是……

赵时不准备炫耀……

“好漂亮啊!”

李令时却主动凑了过来,双眼放光的看着那淡粉色的透明塑料外壳,甚至还上手试探性的摸了摸,动作之小心翼翼,就好像这不是一個一块钱一个的一次性打火机,而是什么名贵瓷器一般。

而且,

单单是李令时这样就算了,包拯竟也小心翼翼的凑了过来,碰了一下感叹道:“此物竟能透明至此?隔着物品都能看到另一边手指的纹路……”

嗯?

赵时晃了一下,

难道你们又要跑题?

你们怎么就总能找到我想展示的功能之外的关注点,并且对此惊叹连连?

无可奈何,

赵时直接就按下了打火键,却不曾想……

也不知道上一个主人是用它来干嘛了,这火苗竟然一下子窜起来有十几厘米高,别说李令时,包拯了,就是赵时,都被吓的缩了一下,然后便急忙调小火焰,有些不好意思的:“这就是打火机,就是一个用来生火的寻常物件。”

寻常物件?

“生火?”

包拯眯了一下眼睛,隐隐能嗅到胡子的焦味,

当然,

这并不重要,

重要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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